訂定「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第一項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申報應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發佈日期:2011-01-21 00:00:00
發佈單位: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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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br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月21日 <br />發文字號:金管保理字第10002540706號 <br /><br />訂定「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第一項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申報應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br /> 附「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第一項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申報應注意事項」 <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