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人身保險要保書示範內容及注意事項」第十一點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一日生效
發佈日期:2011-06-09 00:00:00
發佈單位: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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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97&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1106090001&toolsflag=Y&dtable=Bulletin
<p>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br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6月9日 <br />發文字號:金管保品字第10002524863號</p><p> </p><p> </p><p>修正「人身保險要保書示範內容及注意事項」第十一點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一日生效。 <br /> 附修正「人身保險要保書示範內容及注意事項」第十一點規定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