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銀行法第五十條第二項所定銀行財務業務健全標準規定」第二點。
發佈日期:2012-04-30 00:00:00
發佈單位: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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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97&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1204300013&toolsflag=Y&dtable=Bulletin
<p>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4月30日<br />發文字號:金管銀控字第10160001340號<br />附件:如文<br />修正「銀行法第五十條第二項所定銀行財務業務健全標準規定」第二點。<br />附修正「銀行法第五十條第二項所定銀行財務業務健全標準規定」第二點</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