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公共藝術獎」即日起公開徵件
發佈日期:2024-06-26 00:00:00
發佈單位:台西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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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taihsi.gov.tw/newsdetail.aspx?nsid=2499&nt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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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屆公共藝術獎」即日起公開徵件
發佈日期:2024/6/26 | 展覽/活動日期:2024/6/262024/7/15 | 點閱次數:5 <a class="a2a_button_facebook"></a> <a class="a2a_button_google_plus"></a> <a class="a2a_button_twitter"></a> <a class="a2a_button_email"></a>
主旨:「第九屆公共藝術獎」即日起公開徵件,請協助公告周知並推薦貴機關所審議之具優良成果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案報名,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部為提升公共藝術辦理品質,營造藝術美學環境,自96年起舉辦公共藝術獎,以彰顯公共藝術辦理成果,促進大眾對公共藝術的賞析及瞭解。
二、本屆公共藝術獎即日起開放線上報名至113年7月15日止,網址:https://publicartawards.moc.gov.tw/index/zh-tw/2024regulations。包含「依法設置」及「自行辦理」兩大面向,「依法設置」除延續卓越獎、藝術創作獎、環境融合獎、民眾參與獎、教育推廣獎及評審特別獎等設置計畫類獎項外,亦增加「藝術策劃獎」;另針對主動積極協調溝通且表現優異承辦人、積極維護作品管理機關,增加「行政類」獎項。
三、為積極鼓勵優良公共藝術設置單位踴躍參加,請貴機關推薦經審議通過,具優良成果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案)之興辦機關、藝術團隊或藝術創作者、策劃團隊或策展人,並協助被推薦者依簡章內容檢附審議機關推薦表完成報名。為使各機關具充足時間完成報名相關作業,建議貴機關於113年6月28日前完成推薦作業,並請被推薦者於113年7月15日前完成報名作業。
四、另為鼓勵管理機關於常設型公共藝術設置完成後,積極維護作品,請貴機關轉知於107年12月31日前完成備查之管理機關,積極報名參加「管理維護獎」;並請協助轉知自行辦理計畫之主辦單位,報名「藝術實踐獎」。
五、報名期間如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執行單位開物整合設計股份有限公司聯絡窗口02-2545-4366分機302柯小姐或分機503陳小姐。
六、檢附「第九屆公共藝術獎」簡章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