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各級人民團體申請補助處理要點(114年1月1日生效)
發佈日期:2024-06-24 00:00:00
發佈單位:埔里鎮
發佈部門:社會課
原始連接:https://www.puli.gov.tw/Tag/PostDoc?ID=33151
公告
南投縣各級人民團體申請補助處理要點(114年1月1日生效)
發佈單位:社會課 點擊次數:3
南投縣政府修正「南投縣各級人民團體申請補助處理要點」第三點及
第六點,並自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生效。
說明:
一、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第三點:修正申請檢附文件,刪除會員(會員代表)大會
會議紀錄本府備查函。
(二)第六點:依據本府113年5月2日府主歲計字第1130102591
號函修正 之「南投縣政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
預算執行應 行注意事項」第三點第三款規定,修正核定
補助金額上限 由新臺幣二萬元調整至新臺幣二萬五千
元。
二、檢送「南投縣各級人民團體申請補助處理要點」1份。
附件
[ 南投縣各級人民團體申請補助處理要點1140101生效.pdf
](https://www.puli.gov.twhref= "南投縣各級人民團體申請補助處理要點1140101生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