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業於113年6月18日公告全國為辦理蜂群(蜜源缺乏)113年1-3月高溫(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及現金救助地區,現金救助受理期限為113年6月19日起至6月28日止。
發佈日期:2024-06-19 00:00:00
發佈單位:美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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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meinong-district.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498168689A7B6C58&sms=323311E61EA5C300&s=D60991D97B009E7D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全國、救助項目為蜂群及救助額度每群為450元。
二、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救助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以完成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作業程序者為限。
(三)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符合前點之農民,應向申報及登錄養蜂事實之公所提出申請,其受理期限及作業程序如下:
(一)自113年6月19日起至6月28日止,公所受理農民申請應依農業部113年6月18日農糧字第1131109018號公告事項及救助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
(二)例假日照常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