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有關全國為辦理蜂群(蜜源缺乏)113年1─3月高溫(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發佈日期:2024-06-21 00:00:00
發佈單位:學甲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syuejia.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6084&s=8644543
公告有關全國為辦理蜂群(蜜源缺乏)113年1─3月高溫(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公告事項: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6月28日(星期五)止(正常上班日自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逾期及例假日皆不予受理。
(二) 受理申請地點:學甲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三)本次救助項目及額度如下: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蜂群救助額度辦理救助,每群為450元。
(四)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以完成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作業程序者為限。
限養蜂登錄本人申請(存摺戶名須一致)。
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五)申請人應檢附之證件或資料:
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資料表(影本)。
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印章。
農會存款簿(非學甲區農會帳戶者須自行負擔跨行轉帳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