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於113年6月18日公告苗栗縣為辦理紅棗113年4月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發佈日期:2024-06-20 00:00:00
發佈單位:公館鄉
發佈部門:農業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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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於113年6月18日公告苗栗縣為辦理紅棗113年4月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113年6月19日府農輔字第1130129380號函辦理。
二、檢送農業部113年6月18日農授金字第1137466811B號公告影本如附,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及項目如下: 苗栗縣:紅棗。
三、申借本貸款之農民,應自公告之翌日起10日內,依實際受損情況,向當地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格式如附件),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格式如附件)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