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送宜蘭縣公務人員協會113年6月11日宜公協字第1130000033號函,請轄內公寓大廈等住宅社區修剪樹木應參照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發布之景觀樹木修剪作業指引及本縣樹木修剪及移植作業規範規定辦理,切忌斷頭/截頂/節間修剪。 (工務課)
發佈日期:2024-06-17 14:52:36
發佈單位:宜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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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www.ilancity.gov.tw/news_view.asp?id=5774
主旨: 轉送宜蘭縣公務人員協會113年6月11日宜公協字第1130000033號函,請轄內公寓大廈等住宅社區修剪樹木應參照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發布之景觀樹木修剪作業指引及本縣樹木修剪及移植作業規範規定辦理,切忌斷頭/截頂/節間修剪。 說明: 依宜蘭縣公務人員協會113年6月11日宜公協字第1130000033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