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公所民政課徵聘辦事員職代約僱人員1名
發佈日期:2024-06-17 00:00:00
發佈單位:吉安鄉
發佈部門:民政課
原始連接:https://www.ji-an.gov.tw//news/content/59668
詳細內容
一、徵才機關:民政課徵聘約僱人員(辦事員職代約僱人員)
二、職稱:約僱人員(職缺職務代理) 。
三、薪俸:250薪點,月支34,375元。
四、職缺:1名。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吉安鄉。
六、工作內容:辦理民政自治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另必要時須配合平日及假
日業務加班暨活動支援。
七、僱用期限:最早僱用期間自實際出缺日期(113年7月16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
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八、資格條件:
(一)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或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三)工作態度積極上進、熱心、具團隊合作精神、能適時加班、溝通協調能力者佳,並熟
悉電腦操作(Office 文書作業系統)。
九、必備資料:
(一)公務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
驗)。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其他有利審查之事蹟。
十、說明:
(一)報名截止時間:即日起自113年6月24日(星期一)下午17時30分止。(郵戳為憑)
(二)採通訊方式,請檢具個人履歷表(簡式)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於報名截止時間
前以掛號或親送(委託亦可)至花蓮縣吉安鄉公所民政課(7號櫃台)收。
(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二段116號)。另以掛號方式報名者,請於封面註明報名
民政課辦事員職代。
(三)資格不符合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相關文件。
(四)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
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五)錄取人員將由本所刊登錄取訊息。
(六)聯絡電話:03-8523126 分機轉157 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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