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三條附表一
發佈日期:2024-06-11 16:00:00
發佈單位:農業部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7743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2日
發文字號:藥試技字第1134530424號
主 旨:預告修正「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三條附表一。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三條附表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及本所網站(網址:https://www.acri.gov.tw/Category/Items/法規公告)。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二)地址:臺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三)聯絡人:沈助理研究員。
(四)電話:(04)23302101分機119。
(五)傳真:(04)23306542。
(六)電子郵件:taylor@acri.gov.tw。
所長 徐 慈 鴻
附件: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3條附表1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pdf)(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7743/A01\_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