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1年4月15日農授水保字第0911845739號公告劃定「台北縣五股鄉觀音村觀音山崩塌地」為特定水土保持區及其管理機關(台北縣政府,現為新北市政府)之指定,並自即日生效
發佈日期:2024-06-13 16:00:00
發佈單位:農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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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7758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4日
發文字號:農農保字第1132666507號
主 旨:廢止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1年4月15日農授水保字第0911845739號公告劃定「台北縣五股鄉觀音村觀音山崩塌地」為特定水土保持區及其管理機關(台北縣政府,現為新北市政府)之指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與廢止準則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及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查台北縣於99年12月25日改制為直轄市,定名為新北市,轄內之鄉(鎮、市)亦改為區。爰旨揭特定水土保持區配合更名為「新北市五股區觀音里觀音山崩塌地特定水土保持區」,其廢止計畫(含廢止位置圖、範圍圖及土地地籍清冊),得向新北市政府申請閱覽;另上開書件由該府及新北市五股區公所永久保存並列入移交。
二、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部長 陳 駿 季
附件:
廢止位置圖(pdf)(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7758/A01\_1.pdf);
廢止範圍圖(pdf)(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7758/A01\_2.pdf);
地籍清冊(odt)(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7758/A01\_3.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