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耕地三七五租約登記時,原則免附地籍謄本,例外特殊情形始需檢附。
發佈日期:2024-06-14 00:00:00
發佈單位:田寮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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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tianliao.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00C9EB9B2ADD8C1E&sms=12995F1180FAB8A7&s=4B9B05C310E62D09
申請耕地三七五租約登記時,原則免附地籍謄本,例外特殊情形始需檢附。例如僅需審查土地所有權屬者,得以檢附權狀影本替代;無需民眾標示特定範圍者,亦得免附地籍圖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