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展覽「變更宜蘭縣政中心地區都市計畫(污水處理廠用地為機關用地)及機關用地(機十)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計畫書、圖,並舉行公開說明會。 (工務課)
發佈日期:2024-06-11 16:35:16
發佈單位:宜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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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www.ilancity.gov.tw/news_view.asp?id=5760
主旨:公開展覽「變更宜蘭縣政中心地區都市計畫(污水處理廠用地為機關用地)及機關用地(機十)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計畫書、圖,並舉行公開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及地點:自民國113年6月11日起至113年7月10日共計30日,分別張貼於宜蘭縣政府建設處及本所公告欄,並訂於113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2時假本所第一會議室舉辦公開展覽說明會。 二、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都市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告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宜蘭縣政府提出,供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