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臺中市到宅坐月子服務
發佈日期:2024-04-01 10:10:49
發佈單位:大里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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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dali.taichung.gov.tw/3350318/post
臺中市政府為鼓勵生育、照顧產婦及減輕新生兒家庭的照顧負擔,提供到宅坐月子服務: (一)一般產婦:居住本市之產婦,可自費每小時新臺幣250元。 (二)弱勢產婦:補助120小時(15天),並應符合下列兩項資格者: 新生兒父母之一方,於新生兒出生當日已設籍本市滿180天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於本市。 申請之產婦使用服務時,新生兒應於本市完成初設戶籍登記,且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列冊低收入戶者 (2)列冊中低收入戶者 (3)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定資格者 (4)設籍前新住民之婦女 (5)入住社會住宅且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之婦女 (6)其他經本市社工評估有需求之婦女 (三)如有疑問歡迎洽詢本市到宅坐月子平臺(04-24369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