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那瑪夏區公所徵才公告-高雄市那瑪夏區公所經建行政職系課員
發佈日期:2024-06-11 00:00:00
發佈單位:那瑪夏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namasia.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C82BBF5BF87AC1A0&sms=DCF03B8D22F071FA&s=8F5D710B4E1054D0
高雄市那瑪夏區公所徵才公告
高雄市那瑪夏區公所經建行政職系課員(A620040)
職務編號(A620040)
職 系:經建行政
職 稱:課員
官等職等:委任第5職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名 額:一名
性 別:不拘
工作地點:高雄市那瑪夏區公所。
上網期間:自113年6月11日至113年6月17日止。
資格條件:
一、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
工作項目:
一、辦理經建行政相關業務。
二、農林漁牧生產調查、農業推廣、農村再生、觀光行政、生態保護休憩等有關農業及觀光事項。
三、山坡地管理、造林及林業業務、簡易水土保持、禁伐補償、原住民傳統生態維護。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230號
聯絡E-Mail:clesslu@kcg.gov.tw
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與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恕不接受紙本投遞)。凡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自即日(113年6月11日)起至113年6月17日下午5時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檢具文件:
(1)國民身分證;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證明文件;
(5)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6)其他相關證件(如英檢相關證書、採購人員訓練及格證書或與本職缺職
務相關之訓練證明文件、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等,無則免附)相關
資料電子檔掃描後上傳(自傳請勿空白)。
3.備註:
(1)請將以上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同意授權或未完整上傳佐證文件者,則屬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亦不另通知。
(2)請至本所網站(https://namasia.kcg.gov.tw/)「公告資訊」下載
「外補甄選資料表」,依表登錄個人資料後以E-Mail寄送至本所人事室
E-Mail(clesslu@kcg.gov.tw)。
(二)資格審查:
1.凡報名參加本甄選人員,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亦不另通知及退件。
2.本項職缺正取1名,備取1名,日後如有與本次公開甄選之職務列等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時,得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進用,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倘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其他注意事項:
1.符合資格者擇優進行面試,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所有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相關規定辦理。
2.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本所機關首長同意後始核發派令,俾確定生效日期;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留職停薪人員如符合報名資格准予應徵;惟如經錄取時,應於辦理商調作業前,提出復職證明文件,如未提出者取消錄取資格,應徵人員不得異議。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警機關辦理。
5.聯絡人:高雄市那瑪夏區公所人事室盧主任,電話:07-6701001分機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