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休耕、轉(契)作、種稻及自行復耕種植登記,第2期作(措施)補(變更)申報期間,自6月15日至7月15日止,請農民於申報期間至本所農業課辦理
發佈日期:2024-06-11 00:00:00
發佈單位:太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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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taibao.cyhg.gov.tw/News_Content.aspx?n=11241&s=1177999
113年休耕、轉(契)作、種稻及自行復耕種植登記,第2期作(措施)補(變更)申報期間,自6月15日至7月15日止,請農民於申報期間至本所農業課辦理
113年休耕、轉(契)作、種稻及自行復耕種植登記,第2期作(措施)補(變更)申報期間,自6月15日至7月15日止,請農民於申報期間至本所農業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