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辦理補申報(或變更申報)時間和和實施重點。
發佈日期:2024-06-07 00:00:00
發佈單位:二水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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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town.chcg.gov.tw/ershui/04bulletin/bulletin02_con.aspx?bull_id=39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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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辦理補申報(或變更申報)時間和和實施重點。
發布日期: 2024/06/072024/07/15
| 更新日期: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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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辦理補申報(或變更申報)時間和和實施重點詳如附件。
1.受理補申報(或變更申報)期間和地點:113年6月15日至113年7月15
日在公所受理申報,逾申報時間不予受理。
2.檢附文件:國民身分證、土地所有權狀(或3個月內土地登記
謄本)、申請人(實際耕作者)私章及農會存款簿等,承租人另檢附耕作協議書(承租公有地、三七五租約等限由承租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