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
發佈日期:2024-06-06 00:00:00
發佈單位:桃源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tauyuan.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7798FAE536E46054&sms=6AA55A85D10DF9F8&s=51280D16F5D669C6
津貼每名兒童發放基準如下:
(一) 第一名子女:新臺幣五千元。
(二) 第二名子女:新臺幣六千元。
(三) 第三名以上子女:新臺幣七千元。
前項發放基準以月為核算單位,發放至兒童滿二歲當月止。
津貼之申請作業:
申請人應於兒童未滿二歲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證明文件、資料,以郵寄、親送方式,向兒童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或於衛生福利部指定之資訊網站採線上申辦方式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