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綠色環境給付計畫
發佈日期:2024-06-05 00:00:00
發佈單位:甲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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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jiasian.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49000E818BDAAB8D&sms=F44229B171DD3A4D&s=8EB6599AB509283D
113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休耕、轉作)第二次耕作措施即將開始受理申報,相關事項如下:
1、本次為受理變更、新申報一次耕作起始日為6月1日起之措施,倘於1月受理時已申報兩次措施,且無意變更者,無須再次申請。
2、各里受理申報期程自6月7日起至14日 (詳如公告及日程表)
2、補申報日期:自6月17日起至24日止,請至本所農業課申請。
3、申報原則:
(1)補申報期僅得變更、補申報1次耕作措施,且該措施之最早起始日為6月1日以後。
(2)耕作期間:可參考土地所在地縣市政府推薦「在地農友耕作模式」,或依實際需求自行規劃耕作期程,每項耕作措施須連續四個月以上。
(3)承租公有地者不得申辦休耕。
(4)休耕須於前一年度或當年度休耕耕作期間前,申報復耕並經勘查合格核定或判釋有
案始得受理,且每年限申報1次,耕作期間不得跨年度,申報自有農地之休耕面積,
全年2次措施合計上限為3公頃。
(5)地政機關未登錄地號(如河川公地自編地號),不受理申辦本計畫相關措施。
4、應備文件:申請人身分證及私章、農會存摺、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三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有效期限內租約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服務電話07-6751002轉分機22 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