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5月份娛樂稅繳款書繳納期間,因端午節連假順延至113年6月11日
發佈日期:2024-06-05 00:00:00
發佈單位:南投縣
發佈部門:稅務局
原始連接:http://www.nantou.gov.tw/big5/news_content.php?dptid=376480000&cid=75&id=155991
【南投訊】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13年5月份娛樂稅繳款書繳納期間原為113年6月1日起至113年6月10日止,因6月8日至6月10日適逢端午節連續假期,故繳納期限將自動順延至假期過後第一個上班日(即113年6月11日)。於113年6月11日前到四大超商(限3萬元以下)或金融機構繳納113年5月份娛樂稅,皆可扣領代徵稅款額之百分之一獎勵金。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娛樂稅法第11條規定娛樂稅代徵人依法代徵並如期繳納稅款,可按其代徵稅款額給予百分之一獎勵金,而前項獎勵金,便由代徵人於繳納娛樂稅時自動從繳款金額中扣除,無須提出申請。請代徵人掌握繳納期限,才能享有獎勵金的優惠。民眾如對娛樂稅尚有任何疑問,可以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撰稿人:張智鳴
新聞稿聯絡人:黃科長雪佳
單位名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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