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7月1日起房屋稅新制實施
發佈日期:2024-06-03 11:48:50
發佈單位: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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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west.taichung.gov.tw/3406727/post
一、活動名稱:113年7月1日起房屋稅新制實施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三、聯絡人及電話:04-22585000#2662李小姐四、活動內容:113年7月1日起房屋稅新制實施,自住房屋須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立戶籍,才能繼續適用自住稅率1.2%或全國單一自住稅率1.0%。如尚未設立戶籍者,應於114年3月22日前設籍完竣並向地方稅務局申請自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