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宗教團體於舉辦各項活動時,將反詐觀念及相關識詐宣導納入活動中
發佈日期:2024-06-03 00:00:00
發佈單位:太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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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taibao.cyhg.gov.tw/News_Content.aspx?n=11241&s=1176805
請宗教團體於舉辦各項活動時,將反詐觀念及相關識詐宣導納入活動中
說明:一、 依據嘉義縣政府113年5月30日府民禮字第1130139313號函辦理。
二、 近年來臺灣詐騙犯罪型態與手法不斷翻新,行政院為打擊詐欺犯罪,自111年7月起實施「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0及1.5版,朝向精進「識詐、堵詐、阻詐、懲詐」4大面向,透過公私協力推動各項防詐作為,達成「減少接觸、減少誤信、減少損害」3減目標,以全面降低詐騙受害事件。
三、 為提升民眾防詐免疫力,請宗教團體於舉辦各項活動時,將反詐觀念及相關識詐宣導納入活動中,發揮其社會教化功能,加強其信眾有關防詐知能。前述有關宣導素材可自行至「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https://165.npa.gov.tw/#/)」下載,亦可逕洽所在地警察局提供或相關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