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為辦理美濃瓜113年4月下旬豪雨及改良種芒果113年2月低溫 (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造成農業損失案,農業部於113年5月 30日公告本鄉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本所自公 告日翌日起10日內(遇假日順延),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 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發佈日期:2024-05-31 00:00:00
發佈單位:崙背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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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lunbei.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2684&s=455365
公告:為辦理美濃瓜113年4月下旬豪雨及改良種芒果113年2月低溫 (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造成農業損失案,農業部於113年5月 30日公告本鄉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本所自公 告日翌日起10日內(遇假日順延),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 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1.依據:農業部中華民國113年5月30日農糧字第1131011958號公告及 農糧字第1131011959號公告。
2.公告事項:
一、本鄉辦理現金救助項目:美濃瓜、改良種芒果。
二、本所自113年5月31日起至6月11日止,受理農民申請救助,逾 期則不予受理,個案如因交通中斷或通訊中斷等因素致農業 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之申請超過10日者,得由鄉(鎮、市、 區)公所覈實認定後,逕予受理。
三、現金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 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短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四)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四、本次現金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 以所定救助額度為標準,香瓜每公頃為8萬元、改良種芒果每 公頃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