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辦法」第2條修正草案
發佈日期:2024-05-31 00:00:00
發佈單位:楠梓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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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nanzih.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736C10D3964ABE11&sms=6ABE4A003AE407E0&s=843DD62E1708216E
壹、修正目的
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辦法為內政部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第12條第2項規定授權訂定,作為申請提前退役等事項依據。
因應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方案,國防部會銜內政部於111年12月29日公告略以,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役男,自113年1月1日起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為期1年。又為配合國家常備兵員額需求及服兵役公平原則下,爰擬具本辦法修正草案。
貳、修正意旨
本次修正重點內容,說明如下:
配合國家兵源政策,適度調整替代役役男申請提前退役條件。(修正條文第2條)
参、重大政策及人民權利義務事項
本修正草案涉調整替代役役男申請提前退役之申請條件,涉及重大政策,重要執行政策之擬定、變革,或其他攸關人民權利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