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花蓮縣豐濱鄉公所書記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公告
發佈日期:2024-05-31 00:00:00
發佈單位:豐濱鄉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feng-bin.gov.tw/News_Content.aspx?n=1540&s=158847
【徵】花蓮縣豐濱鄉公所書記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公告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書記)
名額
正取1名(另得擇優備取1名)
工作地點
花蓮縣豐濱鄉或其他指派之地點
資格條件
高中(職)畢業。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情事者。
3. 熟悉一般電腦操作及電子公文系統者。
4. 具溝通協調能力、刻苦耐勞、服務熱忱、工作積極認真、無不良習慣及服從上級指揮並能配合公餘時間、假日加班。
5. 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6. 非軍公教警消等月退休人員。
7. 具汽、機車駕照者。
8. 本鄉鄉民、曾有公務機關行政經歷、具採購證照或身心障礙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土地業務及原保地權利回復。
2.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花蓮縣豐濱鄉(地址: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或其他指派之地點。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採親自報名或郵寄報名。
1. 親自報名:自即日起至113年6月1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受理親自報名地點: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豐濱鄉公所人事室)。
2. 郵寄報名:自即日起至113年6月11止,以本所收件日期為準,逾期不予受理;郵寄報名請寄97791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豐濱鄉公所人事室收,並於信封上註記應徵豐濱鄉公所書記約僱職務代理人。
1. 應備文件:
1.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件1),請務必貼身分證照照片及填寫簡要自述。
2. 切結書(附件2)。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5. 本人戶籍謄本。
6. 汽機車駕照影本。
7. 身障證明文件或相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8. 其他與擬任職務相關之專長證照影本。
以上文件請依序排列後於親自報名當日或郵寄報名時繳交,務必齊備(無則免附),證件不齊備致影響面試成績或取消錄取資格者,由應甄者自行負責。
1. 遴用方式:
2.
3. 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錄取人員約113年12月底報到),惟考試錄取人員逾期未報到者,應自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無條件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
4. 薪津待遇:
5.
6. 本項甄選如應徵者均不適任時,本所得予從缺。
7. 未盡事項,依相關法令辦理。
8. 聯絡電話:03-8791350分機221人事室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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