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公告「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本公告所示場所應佩戴口罩,並自中華民國112年8月15日生效」,自中華民國113年5月19日停止適用。
發佈日期:2024-05-31 00:00:00
發佈單位:左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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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kcgtdo.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653B6A5D351526EB&sms=76387CE55A8EBD6D&s=8EABA0EE181A76DC
衛生福利部公告「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本公告所示場所應佩戴口罩,並自中華民國112年8月15日生效」,自中華民國113年5月19日停止適用。
防範呼吸道傳染病圖卡,請參閱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