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高雄市政府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補助
發佈日期:2024-05-27 20:11:42
發佈單位:楠梓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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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高雄市政府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補助 [](# "列印[另開新視窗]")
113年高雄市政府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補助對象及申請方式
(高雄市政府113年5月24日高市府消預字第11332930800號函修訂)
補助對象資格、數量:
住戶身分條件/補助數量上限
符合補助資格之建築物類型
具備社會局列冊
獨居老人條件
具備社會局列冊低收入戶條件
一般戶
(非具備前開2種身分條件)
類型一
總樓高5樓以下公寓、透天、平房住宅
每門牌補助足量偵煙式住警器需求數量
每門牌補助2顆
每門牌補助1顆
類型二
大樓1樓店鋪供住宅使用場所
類型三
應設置住警器之6樓以上公寓大廈
住戶端(專用部份),每門牌補助1顆,由住戶個別申請。
共用部分,有供住宅使用之樓層(避難層除外)每梯之梯間每層補助1顆,由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或住戶代表提出申請。
上開住戶端及共用部分梯間之住警器補助,每公寓大廈補助1次為限,不另按身分條件個別補助。
備註
應設置住警器之6樓以上公寓大廈:建築物符合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不屬於《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所定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住宅場所」且「建築物總樓高在6層以上」之公寓大廈
- 補助申請方式:
1. 住戶自主申請:
1. 適用範圍:建築物類型一、類型二,以及類型三住戶端(專用部分)之住警器補助。
2. 申領流程,採紙本申請或線上申請擇一:
1. 紙本申請:
填妥「高雄市政府補助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申請表」,並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戶口名簿等),至本府消防局轄區消防分隊提出申請。
2. 線上申請:
至本府消防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住警器線上申請區」填寫申請表單(網址:[https://gov.tw/LAd](https://gov.tw/LAd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住警器線上申請區(另開新視窗)"))。
2. 由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或住戶代表提出申請:
1. 適用範圍:建築物類型三之共用部分梯間住警器補助。
2. 申領流程:
由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或住戶代表(以下簡稱公寓大廈申請人)填妥「高雄市政府補助6樓以上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申請表」,向轄區消防分隊提出申請。
翠屏里(德民路356巷以前)
楠梓分隊
353-3651
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418號
加昌里、仁昌里、裕昌里、盛昌里、中和里、興昌里、宏昌里、隆昌里、國昌里、慶昌里、久昌里、廣昌里、建昌里、宏榮里、秀昌里、宏毅里、和昌里、大昌里、福昌里、中興里、泰昌里、宏南里、藍田里、
翠屏里(德民路356巷以後)
右昌分隊
365-1482
高雄市楠梓區後昌路113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