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113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甄選
發佈日期:2024-05-21 00:00:00
發佈單位:那瑪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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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namasia.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C82BBF5BF87AC1A0&sms=DCF03B8D22F071FA&s=574139721F4305A7
一、依據:
(一)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 5 條。
(二)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辦法。
(三)113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補助計畫。
二、指導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高雄市政府
三、主辦機關: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四、甄選名額:
都會區:布農族語、排灣族語、泰雅族語及阿美族語語推人員各1名。
五、報名資格:
(一)甄選職稱: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
(二)資格條件:
甲、具原住民族委員會於 102 年 12 月 31 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 103 年 1月 1 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者。
乙、如未具有上述資格者,但具有族語教學能力者(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列入審查項目),仍得以投件,惟應於甄選合格到職後2年內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最遲於115年報考並於116年3月通過)。
六、報名資訊:
(一) 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3年6月12日(星期三)下午17時止。(以郵戳為憑)
(二) 填妥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信封註記「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甄選報名」,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向本會教育文化組曾連有辦事員報名,並請致電確認於截止日前送達本會,逾期恕不受理。
(三)受理報名:
1. 承辦人:本會教育文化組曾連有辦事員。
2. 電話:(07)799-5678轉1720或(07)740-6511轉503。
3. 郵寄地址:83053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