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恆春鎮教育獎助自治條例公告
發佈日期:2024-05-20 00:00:00
發佈單位:達仁鄉
發佈部門:社會課
原始連接:https://www.ttdaren.gov.tw//home/index.php/info/news/5058-2024-05-20-12-23-33
現設籍於恆春鎮之居民就讀國內具正式學籍之國小、國中、高中、高職、專科、大學、研究所、博士班及各級公私立學校附設之補校、空中補習學校、大學夜間部的學生、父母(任一方)或監護人需符合下列資格:
一、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曾設籍於本鎮者。
二、符合前項規定,但戶籍遷出後再遷入者,設籍滿一年後(須連續不中斷)始可申請獎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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