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辦理0403地震災害建築物共用部分修繕補助計畫
發佈日期:2024-05-17 00:00:00
發佈單位:平溪區
發佈部門:平溪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www.pingxi.ntpc.gov.tw/home.jsp?id=b4cafbf11e0d8c3b&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1ad72da9504a97acbc068722c643918e
發佈日期
2024-05-17
截止日期
2024-10-31
發布單位
平溪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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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協助民眾地震災後建築物共用部分之修繕並落實建築物公共安全管理,新北市政府訂定「0403地震災害建築物共用部分修繕補助計畫」,受理期間為113年5月1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受理對象為新北市92年底前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已成立管理組織或尚未成立者,均可申請補助計畫,相關內容及申請文件請參閱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