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投縣魚池鄉及仁愛鄉編號第1623號水源涵養保安林112年檢訂結果,並自即日生效
發佈日期:2024-05-08 16:00:00
發佈單位:農業部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7676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9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32208860號
主旨:公告南投縣魚池鄉及仁愛鄉編號第1623號水源涵養保安林112年檢訂結果,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保安林經營準則第四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
一、 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1727.128881公頃,依最新重測地籍圖資面積訂正增加0.006676公頃,檢訂後保安林面積計1727.135557公頃,為涵養公林溪、東光溪、鹽土溪流域水源,維護「公林、東光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及「公林、東光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等水質保護區之集水區域,以供周遭地區民生、農業等相關用水需求,及為捍止土砂,穩定邊坡,保護緊鄰之卓社林道等道路及中下游之聚落住家、農耕地,仍有繼續存置為保安林之必要,併附112年檢訂後保安林明細表及保安林位置圖。
二、 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代理部長 陳 駿 季
附件:
南投縣魚池鄉及仁愛鄉編號第1623號水源涵養保安林位置圖(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7676/A01\_1.pdf);
南投縣縣魚池鄉及仁愛鄉編號第1623號水源涵養保安林明細表(112年檢訂結果)(https://www.moa.gov.tw/files/publication/7676/A01\_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