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竹縣政府辦理113年度身心障礙者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服務」並徵求受託單位。
發佈日期:2024-05-13 08:00:00
發佈單位:新竹縣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hsinchu.gov.tw/News_Content.aspx?n=154&s=259800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0條、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第3條、第51條 至56 條、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
公告事項:
一、辦理事項: 辦理113年度身心障礙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服務。
二、辦理實施期程:自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新開辦據點之計畫執行期程自簽約次日至當年度12月31日。
三、辦理實施地點:竹北市、竹東鎮、芎林鄉及湖口鄉;共4處延續性據點及1處新開辦據點。
四、申請資格:
- 醫療或護理機構、精神照護機構。
2.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3. 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
五、檢具下列文件(請彌封),請有意願之單位應於113年 5月 24 日 17 時前,送至本府社會處老人及身障福利科(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B棟1樓),請於封面註明新竹縣政府社會處老人及身障福利科收及本計畫名稱。
(一) 服務計畫書(一式4份)。
1. 前言。
2. 目的。
3. 需求評估(身障人口數、社區需求調查..)。
4. 長期目標。
5. 場地空間規劃。
6. 計畫期程(甘特圖)。
7. 服務對象及執行內容。
(1) 服務對象及人數。
(2) 辦理期間(新開辦單位,請備註籌備期間及開辦日期)。
(3) 辦理地點。
(4) 人力配置(社工人員、教保員之學經歷及專業證照、分工規劃等敘明)。
(5) 作業活動內容及日程表(作息表、社區融合服務規劃)。
(6) 收案標準與評估機制(含案源開發措施及評估相關表單)。
(7) 服務流程。
(8) 獎勵金制度基準及規劃。
(9) 收費標準及項目(服務使用者自費項目基準或具社會福利身分別收費方式)。
(10) 服務使用者及家屬意見回饋機制、申訴管道、性騷擾、性侵害及緊急事件處理辦法與流程。
8. 預期效益。
(二)經費概算表。
(三)附件資料。
(1) 服務使用者契約書。
(2) 服務流程、評估工具及各項表單。
(3) 接受補助之財產/非消耗品清冊。
(4) 法人登記書或立案證明影本。
(5) 捐助或組織章程影本。
(6) 房屋租賃契約或使用同意書相關證明文件。
(7) 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
(8) 公共意外責任險之證明文件。
(9)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合格證明。
(10) 私有建築需檢附建築物使用執照及所有權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