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都市土地有幾種使用分區?幾種使用地類別?
發佈日期:2024-05-12 00:00:00
發佈單位:田寮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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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tianliao.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00C9EB9B2ADD8C1E&sms=12995F1180FAB8A7&s=2EF5E45B986C16F6
非都市土地依照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等規定,劃分十一種使用分區:即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工業區、鄉村區、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國家公園區、河川區、海域區及特定專用區。
其下編定為十九種用地別:即甲種建築用地、乙種建築用地、丙種建築用地、丁種建築用地、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鹽業用地、礦業用地、窯業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遊憩用地、古蹟保存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殯葬用地、海域用地、特定目的事業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