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區第四公墓大湖段1153地號土地上墳墓-墓碑名:穎川顯考怣獅陳公墓、穎川顯考士前陳公墓、穎川顯妣陳媽謝梁墓、穎川顯考永陳公墓、穎川顯妣陳媽李玉墓及琅玕顯考永純陳公墓遷移事項
發佈日期:2024-05-10 00:00:00
發佈單位:三芝區
發佈部門:民政災防課
原始連接:https://www.sanzhi.ntpc.gov.tw/home.jsp?id=ba85df57eaf29096&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8aa80f92528b7265386cd49a2f26a1cf
- 發佈日期:2024-05-10
- 截止日期:2024-09-01
- 發佈單位:民政災防課
- 類 別:公告訊息
- 公告日期:2024-05-10
- 主辦單位:三芝區公所
- 依 據:依據內政部104年3月19日台內民字第1040409327號及105年7月7日台內民字第1050424566號函釋、陳金昌先生113年5月8日申請書辦理。
- 公告內容:
- 1. 遷葬地點:本區第四公墓大湖段1153地號。
- 遷葬原因:申請人陳金昌先生自稱係旨揭墳墓--墓碑名:穎川顯考怣獅陳公墓、穎川顯考士前陳公墓、穎川顯妣陳媽謝梁墓、穎川顯考永陳公墓、穎川顯妣陳媽李玉墓及琅玕顯考永純陳公墓之後代子孫,且有祭拜事實,因年代久遠查無戶籍資料,爰於113年5月8日委請新北市三芝區公所代為辦理遷葬公告。
- 遷葬期限:自公告日起三個月內。
- 旨揭墳墓之關係人、管理人,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期限內與申請人協商遷移事宜,並副知本所,公告期滿後,將由申請人逕行代為辦理遷移事宜,不得異議。
- 本案聯絡方式,請洽三芝區公所,聯絡電話:02-26362111分機262。
- 聯絡人:林小姐
- 聯絡電話:02-26362111分機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