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113 年農村好藝」
發佈日期:2024-05-10 00:00:00
發佈單位:埔里鎮
發佈部門:農經觀光課
原始連接:https://www.puli.gov.tw/Tag/PostDoc?ID=33058
公告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113 年農村好藝」
發佈單位:農經觀光課 點擊次數:2
早期農村社區居民為解決生存、生產、生活之問題,所衍生取用天然資
材、利用或克服自然環境條件,發展出具代表性在地文化項目皆可申請,總
件數預計 25 案。類別及條件如下:
一、技藝保存類:具地方代表性文化保存項目,且尚有技藝操作者同意
配合單位受訪紀錄,並可供完整操作過程、工具及材料,作為調查
保存紀錄之對象。
二、技藝活用類:在地團隊或組織以專業能力導入新技術或創新構想,
主動投入農村文化調查工作,或為促使地方農村文化的持續活用,
以萃取文化內容、特徵、傳統材料與技術,提出符合現代大眾生活
使用情境,營造有利傳承保存農村文化多樣性和農村文化永續發展
之創新構想。
農村社區1範圍內之依法設立登記立案之組織或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及
個人等申請。申請採推薦報名及自行報名方式:
一、推薦報名:由農業部所屬機關等中央各級機關、各級地方政府或民
間團體、組織等推薦報名。
二、自行報名:技藝者個人或民間團體、組織(推派一人代表)自行報名。
附件
[ 376480000A_1130118412_ATTACH2.pdf
](https://www.puli.gov.twhref= "376480000A_1130118412_ATTACH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