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蔬菜、水果、雜糧及特用作物產銷履歷驗 證補助作業」時效掌握事宜
發佈日期:2024-05-10 00:00:00
發佈單位:和平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heping.taichung.gov.tw/3385677/post
一、依據農糧署「113年度蔬菜、水果、雜糧及特用作物產銷履歷驗證補助作業須知」規定辦理。
二、為配合農糧署本(113)年各類作物驗證補助業務整併,本(113)年5月底前符合上揭作業須知所訂各補助項目(包含產銷履歷驗證費、農糧產品檢驗費、資訊設備費及資訊服務專員臨時工資)申請條件者,請驗證機構將申請案件依限於本(113)年6月10日前送達該轄地方政府審查;地方政府應於本年6月30日前完成審核,並送中華民國果菜合作社聯合社核撥款項。
三、至本(113)年6月1日以後通過驗證之申請案件,將俟新訂規範公告實施後再行申辦。
Arr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