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3年度「蔬菜、水果、雜糧及特用作物產銷履歷驗 證補助作業」時效掌握事宜,請符合申請條件之 農產品經營業者並惠予配合辦理~
發佈日期:2024-05-09 00:00:00
發佈單位:南屯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nantun.taichung.gov.tw/3384625/post
一、依據農業部農糧署「113年度蔬菜、水果、雜糧及特用作物產銷履歷 驗證補助作業須知」規定辦理。
二、為配合農業部農糧署本(113)年各類作物驗證補助業務整併,本 (113)年5月底前符合上揭作業須知所訂各補助項目(包 含產銷履歷驗證費、農糧產品檢驗費、資訊設備費及資訊 服務專員臨時工資)申請條件者,請驗證機構將申請案件 依限於本(113)年6月10日前送達該轄地方政府審查;地 方政府應於本年6月30日前完成審核,並送中華民國果菜合 作社聯合社核撥款項。
三、至本(113)年6月1日以後通過驗證之申請案件,將俟新訂 規範公告實施後再行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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