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113年2月低溫(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公告
發佈日期:2024-05-08 00:00:00
發佈單位:小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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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hdao.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AAB1485BCDFBB925&sms=5A252011F8996DF2&s=825E3C78423367E1
1.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項目及救助額度為改良種芒果:每公頃為10萬元。
2.受理地點及時間:本所經建課,自113年5月8日起至5月17日止。
3.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4.為提供受理本區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請先行電洽承辦人以利安排受理時間,電8122260分機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