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高雄市為辦理改良種芒果113年2月低溫(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發佈日期:2024-05-08 00:00:00
發佈單位:美濃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meinong-district.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498168689A7B6C58&sms=323311E61EA5C300&s=C5F2B7D241FFBB18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高雄市全市改良種芒
果,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
果樹(五)辦理,每公頃救助10萬元。
二、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
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三、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
理,請相關公所自113年5月8日起至5月17日止,受理農民申
請辦理現金救助,假日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