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辦理1130403地震房屋修繕補助
發佈日期:2024-05-07 00:00:00
發佈單位:白河區
發佈部門:社會課
原始連接:https://baihe.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20859&s=8636065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辦理1130403地震房屋修繕補助
內文
倘本區有符合申辦資格者,請於本(5)月17日前檢附相關申請資料送本所轉呈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彙整。
(1)該基金會為因應0403震災緊急應變措施,依照公益勸募條例相關規定辦理勸募,募得款項專款專用協助受災地區及災民災害援助、緊急醫療、收容安置、復原重建,據此提供0403地震災民房屋修繕補助,由各縣(市)政府受理申請,彙整後向賑災基金會提出申請,說明如下:
(一)本項房屋修繕補助計畫,不得重複請領重建重購補助。
(二)判定為紅黃單受災戶申請補助,依受災戶實際修繕金額,最高補助新臺幣30萬元。
(2)本案相關申請及證明文件請參考「重大天然災害災民住宅重建重購賑助作業要點」。
(3)有關賑助要點及辦法,敬請參閱該會網站https://www.tf4dr.org/
*另依財團法人法第25條第3項第二款規定,除受補助者以書面表示反對公開外,該會將主動公開受獎助、捐贈者之姓名及補(獎)助、捐贈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