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殯葬管理所課徵聘臨時人員1名
發佈日期:2024-05-02 00:00:00
發佈單位:吉安鄉
發佈部門:殯葬管理所
原始連接:https://www.ji-an.gov.tw//news/content/59352
詳細內容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徵聘慈雲山殯葬園區臨時人員
一、職稱:臨時人員
二、待遇:月薪 27,470 元(另含殯葬業務項目之提成獎金)
三、名額:1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依實際工作內容調動本鄉慈雲山殯葬園區)
五、公告期限:即日起至113月5日15止
六、僱用期限:自報到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七、工作期間: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其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同意配合機關之工時要求或採調整部分國定假日之方式協議調配。
六、資格條件:
(一)自備交通工具。
(二)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但未滿20歲者於訂
勞動契約時,應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機關方得進用。
(三)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四)未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七、工作項目內容:
(一)慈雲山懷恩園區連外道路管理、本鄉轄管公墓維護及
週邊環境綠美化作業。
(二)協助殯葬相關業務。
(三)鄉公所臨時交辦事項。
八、報名方式: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於報名截止時間前以掛號或親送(委託亦可)至花蓮縣吉安鄉公所。(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連絡電話:03-8523126分機111)
(二)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不符及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九、面試時間:書面審查合格者,將另行通知面試。
十一、錄取名單,將公佈於本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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