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應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申請優先入 營、延緩入營之對象條件及相關作業規定公告
發佈日期:2024-04-30 00:00:00
發佈單位:橋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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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ctc.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5E1A6118D07ED8E3&sms=007514C9914402CD&s=8D1D8AB0201DB746
一、申請優先入營:
1.申請期間:113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時起至113年6月11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
2.放棄期間:113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時起至113年9月30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二、申請延緩入營:
1.申請期間:
(1)陸軍:113年7日1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113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5時。
(2)海軍艦艇兵、海軍陸戰隊及空軍:113年7日1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下午
5時。
2.放棄期間:
(1)陸軍:113年7日1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113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5時。
(2)海軍艦艇兵、海軍陸戰隊及空軍:113年7日1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下午
5時。
三、申請方式:
統一採取網路申請方式辦理,於受理期間,至內政部役政司全球資訊網主題單元「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http://www.ris.gov.tw)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全球資訊網至本項申請系統,完成網路申請作業並取得申請序號。
※依內政部役政司公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