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甲區公所中正紀念館自本年開始,於每年5月1日至5月20日受理翌年全年度「大甲區中正紀念館展覽廳展覽申請」徵件
發佈日期:2024-04-25 00:00:00
發佈單位:中區
發佈部門:
https://www.east.taichung.gov.tw/3371279/post旨案受理期間自113年5月1日起至113年5月20日止(郵戳為憑),受理翌年(114年)全年度1樓多功能大廳展覽申請案,其展覽案件如經審議核准,由該所協調排定展覽日期、場地展出。
申請人於同一年度以提送一件申請案(個展或聯展擇一申請)為限,且不得同時申請個展及參與聯展,相關申請方式、作業流程及相關表格規範,請洽台中市大甲區公所或上中正紀念館官網(https://dajiaart.taichung.gov.tw/3245857/post)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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