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年下半年度大同區各區民活動中心場地申請使用範圍、用途、時間、提供申請使用對象及多人申請同一場地之使用優先順序
發佈日期:2024-04-22 20:40:43
發佈單位:大同區
發佈部門: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dtd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CE7ED3463050EFD9&s=6D69B36F9C98B2C7
(1)5/1(三)~5/3(五)上午9時至12時(中午休息),下午1時30分至5時,為定期使用之受理期間,請臨櫃辦理送件。(2)公務保留時段、申請表單及相關注意事項及期程請參閱附件。(3)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劉小姐25975323#616,謝謝!!附件2_區民活動中心場地請許可使用申請書公告_113年下半年度大同區各區民活動中心場地申請使用範圍、用途、時間、提供申請使用對象及多人申請同一場地之使用優先順序附件1_113年下半年大同區區民活動中心公務保留時段(公告用)附件3_區民活動中心長期班隊登記代理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