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機車出廠滿5年 (含壞掉、未騎用),每年應於行照原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內完成排氣定期檢驗,超過期限未定檢將直接罰款500元,超過定檢期限滿6個月後,經通知仍未定檢罰款3,000元,再通知仍未定檢者得註銷 發佈日期:2024-04-18 00:00:00 發佈單位:綠島鄉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lyudao.gov.tw/main.php?mod=news&content=index&page=1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