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園區公所徵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
發佈日期:2024-04-19 00:00:00
發佈單位:林園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linyuan.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C12FFC22960F050&sms=345C744919B247EA&s=CB3F365577F0D5EA
高雄市林園區公所徵選公告
職稱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三等(220薪點)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辦公地點
本所(高雄市林園區王公路1號 )
工作項目
1.徵兵及齡男子清查轉錄。
2.役男抽籤、緩徵、徵集入營之處理。
3.役男異動兵籍建立管理及現役軍人登記。
4.役男免、禁役之處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不得僱用之情事者。
徵才時間
113年4月19日起至113年4月23日止
報名方式
請檢附下列資料(影本請本人註記與正本相符等文字並簽名或蓋章):
(一)甄選報名表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上開報名資料請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於113年4月23日前逕送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高雄市林園區公所人事室許小姐收(高雄市林園區王公路1號4樓),信封上請註明「參加綜合行政辦事員職務代理人甄選」。
甄選、評比、錄取方式及通知
一、甄選及評比方式:先以書面審查資格條件、報名表內各項資料及所附相關證照,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評比。面試評核項目:學識才能、專業知能、儀態,以面試結果評定分數及排定候選人員名次。面試成績總分平均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二、本次甄選增列候補名額2名,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三、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聯絡人
本所人事室許小姐 電話:07-6412511轉661
備註
- 月支報酬:220薪點,折合新臺幣29,700元(如薪點折合率於僱用期間調整,則依調整後折合之金額給付酬金)。
- 本案約僱人員係本所辦事員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預計約僱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5年5月22日止(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則至該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
- 如經審核資格不符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報名,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如有偽造則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 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從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