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第5款終止耕地三七五租約之耕地分割處理程序
發佈日期:2024-04-17 00:00:00
發佈單位:鹽埔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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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第5款終止耕地三七五租約之耕地分割處理程序 發佈日期:113-04-17 資料來源:鹽埔鄉公所 .data_midlle img { max-width: 99% }
【農業課 訊息分享】
耕地分割執行要點如下,詳細資訊請參考附件檔案。
一、訂有三七五租約之耕地,申請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第5款以外各款辦理分割,地政機關不得要求應先依第5款規定終止租約。
二、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第5款終止耕地三七五租約之耕地分割處理程序。
三、租佃雙方協議以分割耕地方式終止三七五租約,在合於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第5款立法意旨及耕地分割執行要點第13點所定分割後之土地不得超過租佃雙方之人數之前提下,分割後之部分耕地得維持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