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農業天然災害公告
發佈日期:2024-04-15 00:00:00
發佈單位:小港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hdao.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AAB1485BCDFBB925&sms=5A252011F8996DF2&s=3CB939819404EF54
一、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項目及額度
(一)113年2月高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救助項目及救助額度為龍眼:每公頃為6萬2,000元。
(二)113年3月高溫(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救助項目及救助額度為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每公頃為10萬元。
(三)113年1-2月乾旱(遲發性)農業 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救助項目及救助額度為梅:每公頃為6萬2,000元。
(四)113年1月高溫(遲發性)農業天然 災害現金救助
救助項目及救助額度為黑葉荔枝:每公頃為6萬2,000元。
二、受理地點及時間:本所經建課,自113年4月13日起至4月22日止。
三、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四、為提供受理本區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請先行電洽承辦人以利安排受理時間,電
話8122260分機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