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桃園市龜山區公所桃園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案,通知應受送 達人潘阿戀領取處理違反桃園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案件舉 發單公示送達公告。
發佈日期:2024-04-12 00:00:00
發佈單位:楠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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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nansi.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7593&s=8630363
轉桃園市龜山區公所桃園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案,通知應受送 達人潘阿戀領取處理違反桃園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案件舉 發單公示送達公告。
1. 潘阿戀君所有車牌號碼MQS-1825、136-BSA因違反桃園市公園管理自治條 例第3款規定:「未經許可駕駛或違規停放車輛」,本所懼意開立處理違反桃園市公園自治條例案件舉發通知單。
2. 上開文書因受送達人地址無文書所書應送達地址及遷移無人領取,無法投遞送達,該文書存放本所(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電話03-3203711分機775)自公告日起經20日未領取視同送達,並依規定移送主管機關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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